“打假游人”被旅行社纳入黑名单逍遥神仙之三妻四妾引争议|旅游|旅游局|于波

栏目: 营口市

本报讯 (记者刘旭)多次参团不同旅行社的同一条线路,不拍风景只拍旅行社违规证据,事后向旅游部门投诉拿赔偿……近期,沈阳旅游行业出现了一批“打假游人”。然而,对“打假游人”是维护权益还是恶意诈骗,游人和旅行社产生了不同看法。

公众对“职业打假人”并不陌生。近年来,沈阳市旅游行业也出现一些“职业打假”的参团游人。他们不以出游为目的,而是为了参团留取旅行社违规证据,事后投诉获取赔偿。沈阳市旅游业商会会长于波介绍,沈阳市多家旅行社已将33名“打假游人”纳入接待“黑名单”,实际上,“打假游人”的人数比这还多。

5月20日,“打假游人”武善保参加了沈阳光辉旅行社的“营口温泉一日游”。一路上,他与大巴司机和导游亲切聊天,询问大巴车有没有营运执照、导游是否有导游证。拿到合同和行程单后,他仔细翻阅条款,一一对照是否更改了路线和项目,宣传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全程拍照。3天后,他以旅行社宣传温泉治疗疾病功效过于夸大、承诺“露天温泉”实为“室内温泉”、因年龄超过60岁加收团款20元共三条为由,投诉到旅游局。经协商,沈阳光辉旅行社赔偿其2200元。武善保告诉记者,旅行社违规行为太多,自己最开始就被虚假宣传欺骗过,所以走上了打假之路。

旅游爱好者张琪琪认可这种行为,她表示,一般游客报团旅行遇到侵权时,大部分忍气吞声,不愿意主动维权。而“打假游人”帮游客出头,旅行社为减少投诉就会改正,能够促进旅行社提高服务质量。

但旅行社负责人不这样认为,盘锦开缘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勇说:“他们就是鸡蛋里挑骨头、恶意诈骗,为了拿赔偿、白玩一趟。”上半年,开缘旅行社遇到3个“打假游人”,先是接到电话要求退团费拿赔偿,没回应就投诉到了旅游局,最终协商一共赔偿了7500元。

为何“打假游人”屡屡得手,于波认为,一方面,一些旅行社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未经旅游者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等违规行为,让“打假游人”有假可打;另一方面,旅行社不愿意花时间打官司,影响经营和声誉,官司输了不仅面临赔偿,还要面临有可能上万元的罚款。因此,旅行社往往拿出钱来息事宁人。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认为,只要游人发现旅行社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投诉到相关部门,都应当得到合法的保护,但如果“打假游人”采取伪造、诱骗等手段拿取证据,则属于诈骗行为,应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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