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纽约企鹅餐厅有限公司|报告期_财经

栏目: 大连市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31,370,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家重机行业的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和新能源设备制造重点企业,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重大技术装备机电液一体化设计、制造、总装发运、安装调试及工程总承包能力,在行业内占有重要地位。公司主要为冶金、港口、能源、矿山、工程、交通、航空航天、造船等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提供成套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现已形成冶金机械、起重机械、散料装卸机械、港口机械、能源机械、传动与控制系统、船用零部件、工程机械、海工机械等九大产品结构。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备、配件供应;金属制品、金属结构制造;工具、模具、模型设计、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机电设备零件及制造、协作加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铸钢件、铸铁件、铸铜件、铸铝件、锻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仓储;商业贸易;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租赁及技术开发、咨询;计算机应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普通货运;国内货运代理;承办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含报关、报验);人工搬运;货物包装;大型物件运输(特业部分限下属企业在许可范围内)。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目前,公司在传统主导产品(如起重机械、散料装卸机械等)具有领先的优势,并参与部分行业标准的制定。同时,公司按照“绿色、节能、环保、高效”的发展方向和原则,努力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开拓新能源、节能环保、海工装备、仓储物流等新兴业务,打造以传统主导产品为发展基础,以成长型产品和资本运营为增长拉动,以新兴产品和现代服务为新增长点,优势互补、战略协同的新型产品结构。公司未来将加速推进“产融结合”,借助金融资本助力新产业拓展,加快推进金融创新工具促进传统产品升级发展。

  (3)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集中管理、分散采购、大宗物资集中招议标的采购模式。采购类合格供方认证由战略采购部负责,外协类合格供方认证由运行保证部负责,各经营单位在认定合格供方中选择采购,非认定合格供方采购物资需向相关采购主管部门申请一次性审批;大宗物资实行限价管理,由公司相关采购主管部门负责,经营单位在不高于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由经营单位按公司统一确定的制度、流程、合同文本实施;采购物料入库前需经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入库由经营单位直接负责,供应商提供采购发票后,采购员、质管员、仓库人员确认后递交财务部门。

  ②生产模式

  公司重型机械相关产品全部采取订单式生产,产品分为批量生产、单件小批以及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三种生产方式,风电设备配套零部件一般采用批量生产;传统产品客户定制性较强,多为单件小批;冶金、港口机械类产品则大都采用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的生产方式。

  ③销售模式

  公司在营销上采取直接面对顾客的直销模式,按订单组织生产。在定价策略上,竞争型产品的订价随行就市,非竞争型产品的订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定价方式是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参考原材料、能源、配套件价格等测算生产成本,结合同类产品历史价格等制定当期的产品价格,定价决策实施分级审批。公司重型机械相关产品由于生产周期较长,客户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签订合同时交部分保证金,此后按进度付款,直至产品交付安装运行规定时间后再付剩余款项。其中风电零部件为订单式批量生产;传统类产品多为单件小批,根据招标方进度需求安排生产;冶金、港口类部分总承包项目经营周期一般在1年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8年9月7日下发《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解读中对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股东大会赋予职权,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面对外部形势变化更快、风险因素增多、经营压力加大严峻局面,公司上下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依靠全体干部员工,狠抓产品销售、高质履约、现金流改善、风险管控和效益提升,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结构调整,努力提质增效,为企业持续发展积蓄新的动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7,148.65万元,同比增长2.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9.28万元,同比下降39.21%;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股。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点工作及亮点:

  (1)坚持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导向,外拓市场,内抓履约,实现企业经营稳步增长

  强化市场结构调整,细化生产和质量管理,在实现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履约能力和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①市场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国际市场拓展增长显著。成功签订多米尼加岸桥项目,企业出口国家和地区扩大到90个;向供应链前端和上游领域延伸,签订哈电国际皮带机、罗伊山尾矿处理等设备成套、区域总包订单。存量服务市场拓展成效明显。安装公司继续向后服务市场发力,订货同比实现增长;核电事业部加大技术改造和备件市场拓展力度,订货同比实现增长。“三新”市场拓展不断巩固扩大。装卸事业部抢抓“公转铁”市场机遇,区域总包订货同比成倍增长;电控厂积极开拓外部市场,成功进入光伏发电和石化领域。

  ②合同履约率不断提高。严格落实“合同履约”和“内配套管理”两项规定,合同平均履约率大幅提升。内部协作进一步加强。内配套履约率同比提升明显;充分发掘内部资源潜力,自制工时同比提升12%。供应商管理得到强化。进一步完善管控制度,推行绩效评价,实现采购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明确41项审核要点,完成专项审核113家,外协供应商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得到提升。

  ③产品质量不断改善。质量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开展5类核心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工程,解决了114项质量细节难点问题;冶电事业部研磨机等产品质量得到国外顾客认可。质量观念进一步转变。将重温“条田先生一封信”管理改善工作落实到基层,16家单位800余人达到质量免检要求;12家单位实行工序自检及质量确认制,铸业公司等6个单位班组质量自主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质量基础管理进一步夯实。突出落实质量责任制,细化完善34项管理制度和流程,顺利通过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换版;完善质量评价体系,13家单位建立35项质量评价指标,推动公司质量管理有效运行。

  ④安健环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安健环工作总体平稳,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袖章管理制度;推行可视化四色风险预防和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风险辨识和评价能力;顺利完成71项产品、54个施工项目监管;学习先进安全管理经验,细节问题管控和根源问题治理进一步见效;投资实施减速机厂喷漆车间通风系统升级等4个项目,员工生产作业环境得到改善。

  (2)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狠抓现金流和风险管控,运行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突出隐性成本降低向纵深推进,经营活动现金流得到改善,一批重点风险项目得到有效解决,公司和经营单位运行质量得到提升。

  ①货款回收成效明显。公司高管带头推进“疑难杂症”解决,为企业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大问题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通过专项清理影响回款问题释放回款资源;加大长账龄和质保金回收力度,完成长账龄货款回收指标。

  ②现金流周转顺畅。充分发挥“资金池”“票据池”统筹作用,降低了银行债务;强化资金管控向隐性纵深推进,对影响现金流周转的供应商欠发票进行专项清理,减少资金占用;加大供应链金融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商业信誉;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充实现金流。

  ③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将风险防范和清理纳入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上下联动风险项目脱险和清理、法律清欠项目取得积极进展;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所提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加强顾客履约协调力度,强化供货合同事前事中控制,初步建立顾客信用评价体系,为合同签订前的顾客识别、项目投标提供有力指导。

  ④降本增效工作有效开展。加大难点和隐性问题研究与控制,制定的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举措完成效果较好,有力支撑全年效益实现。加强技术、生产、营销一体化组织,进一步推进了呆滞物料处置;严格费用预算管理,强化超支预警管控,固定费用同口径大幅压缩;积极推进物资战略采购定价降成本。

  (3)坚持以创新驱动智能升级为引领,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和管理改革,企业长远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坚持以智能化升级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新产品研发和传统主导产品技术升级取得新进展,为企业未来发展积蓄了动能。

  ①产品智能化升级取得较大突破。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核心控制系统,凭借新技术优势助推市场开拓取得突破。远程焦炉机械控制等核心技术得到顾客认可,形成产品技术核心竞争优势,拉动高端订货;自主研制的堆取料机单机无人化控制系统,成功实现料场重载试运行,中标无人化智能取料机设备和封闭料场集群控制合同;依托仓储物流管理系统,中标智能平面库项目,为起重机集群智能控制系统提供了应用示范;凭借智能电石炉控制技术,中标国内首个电石智能化技术改造EPC工程,改变了依靠人工经验的传统操作模式。

  ②传统主导产品技术升级加速推进。超高效折返式三车翻车机系统,通过卸车工艺创新及系统优化设计,作业效率大幅提升;采用国际先进冶炼工艺研发的国内最大48兆伏安镍铁炉成功投入运行,率先在国内实现低于国家标准的超低排放,产能较前代炉型提升明显。大力推进主辅同步、辅助结构精细化设计,港机产品辅件设计质量明显改善;对司机室、电气室设计规格进行梳理整合,为下步统一应用奠定基础。

  ③新产品研发取得积极进展。出产全球首支、世界最大22000标箱集装箱船用曲轴,彰显了企业在曲轴研制领域的技术实力,在世界低速曲轴第一梯队中脱颖而出;完成国内最大百吨级无人驾驶AGV智能运输车宝钢现场重载运行,企业初步具备进入重型智能运输车辆市场能力。

  ④新产业拓展步伐不断加快。瞄准冶金行业环保需求,签订多项焦炉除尘项目;在污水处理领域实现市场突破;特种备件公司顺利通过军工体系换版,成功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为军工产品拓展奠定基础;植保工业无人机项目获得首批订单,为后续开展合资合作提供支撑;车用重载柴油机废气颗粒物捕捉器完成两台产品试制,在上海汽配展上受到业内关注。

  ⑤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进一步发挥任期制经营业绩考核引领作用,经营单位总体经营业绩有所改善;围绕价值创造提高奖励力度,明确鼓励员工“多干活、多创效、多挣钱”,骨干人员收入同步有所增长;铸钢公司、车辆服务中心推行“阿米巴”管理试点,员工自己“算账”意识逐步形成;物流、检测职能市场化取得进展,成功实现盈利;电子采购平台成功上线应用,实现所有经营单位采购业务全覆盖;曲轴公司生产经营全业务流程实现上线运行;冶电事业部MES管理系统成功应用于实际生产,为后续推广积累了经验。

  ⑥关心关爱员工更加务实。认真落实困难员工帮扶机制,投入200余万元走访慰问家庭困难、患病员工1,800余人次;投入100余万元用于690余人次应急救助;投入200余万元为员工办理食堂安装空调、电视,更换商务饮水机等5件实事;全年开展重点培训项目50余项,1100余人次参加,干部员工素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又于2018年9月7日下发《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解读中对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采用上述通知和解读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

  ②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成立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大连大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收到全部出资款,本报告日合并范围增加该公司,拥有表决权比例为100%。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丛红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2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刘雯女士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田长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丛红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5.71亿元,利润总额为1,348.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28万元,每股收益为0.01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公司2019年计划投资5,046.9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投资及生产能力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2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大大李志峰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权利,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守法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发展情况;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5.71亿元,利润总额为1,348.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28万元,每股收益为0.01元。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

  该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2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 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五)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主要为: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

  9.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1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1.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除上述项目变更影响外,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列报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9 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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